中小學教師工資改革,卻“改”成了“割教師的肉、漲領導的袋”。這種以“績效工資”領頭的改革,由于它的可笑性,已成了“譏笑工資”。
當領導的比不當領導的工資高,這本來無可厚非,但這不是普世適用的標準。在知識型技術型的領域,“領導”如果是“技術員”,那么“領導”就是兼差,按照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,他們就應該獲得較高的報酬!邦I導”本身如果不是“技術員”,那么他們只是“服務員”;而“服務員”的工資要是高于“技術員”,不公就呱呱落地了。
實際上,中國的等級觀念已成為極端的“等級官念”。無論在高校還是在中小學,從票子車子到房子,幾乎一切都取決于位子。一個教授比不上一個教長,一個特級教師趕不及一個特權校長,這樣學校與官場還有什么區(qū)別?
工資改革類同于工資的重新洗牌。政府不愿增牌而又讓學校重新洗牌,無論怎么洗都只能是把一些人的牌洗到另一些人的手上。在中國,當領導的魅力就在于他們有分牌的權力。因此,教師們發(fā)現(xiàn)自己手上的牌少了一點也不奇怪。成語中的“爭權奪利”,實質上是因果關系而非并列關系:無利可奪則無權可爭。本來在學校,人們對職務的追逐已經遠熱心于對職稱的追求。這種分配改革,無疑將加強權力至上的導向作用。
權力至上的分配準則,必然挫傷知識和技術的尊嚴,一定損傷教師的積極性?冃ЧべY的原意應該是提高績效,但分配不公的結果顯然是反績效的,廣州的一些學校老師不愿布置作業(yè)不想加班補課,這個現(xiàn)象正在印證這一“改革”的失敗。最終為此埋單的一定是學生、家長乃至整個社會。
盧梭說,一個人如果不參與制定自己必須遵守的法律,他就不可能享有自由。對教師的工資改革,老師作為學校的主體,如果不能參與制定自己必須遵守的分配“法律”,那么他們就同樣不可能享有改革的好處。相反,“肉”被“割”到“領導”的工資袋里,教師的錢包則只能接受“享瘦”命運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