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照經(jīng)營的陽光樂園幼兒園年初發(fā)生的一場火災(zāi),導致兩歲女童小薇(化名)永遠離開這了這個世界。
11日上午,陽光樂園幼兒園園長王榮花和老師李彥巧,分別以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、過失致人死亡罪在朝陽法院受審。對于小薇的死,兩被告稱會內(nèi)疚一生。
檢方無照幼兒園存在消防隱患
上午9時許,押解王榮花和李彥巧的警車停到了法庭入口處,正在此處的小薇父母剛看到下車的李彥巧,沖上前欲向其討還“公道”,被法警勸阻。提起小薇遇難時的慘狀,旁聽的小薇親屬忍不住嘆息。
開庭時,檢方指控,今年1月17日13時50分左右,朝陽區(qū)東壩鄉(xiāng)辛街無照經(jīng)營的陽光樂園幼兒園內(nèi)發(fā)生火災(zāi),兩歲的小薇被燒死。事故發(fā)生系該園員工李彥巧將取暖用電熱器放置于床上后,離開幼兒園去買菜,導致幼兒園失火。
起訴書稱,2008年10月至事發(fā),王榮花無照經(jīng)營陽光樂園幼兒園,該幼兒園未達到消防標準,有關(guān)部門多次要求該園整改,但王榮花未整改。
檢方認為,李彥巧疏忽大意的過失,造成小薇被燒死的嚴重后果,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。園長王榮花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。
園長自覺沒問題未整改
“我接到電話說著火了,當時只有一個念頭趕回來,先把孩子救出來。”27歲的園長王榮花,在整個庭審過程中,眼淚沒有停止過。
對于去年8月警方向其出具消防整改意見,王榮花稱不太清楚,但她購置了兩個滅火器,并蔽蓋了一些電線線路。至于警方用電、用氣等其他方面的整改要求,王榮花稱“自己覺得沒有問題,所以也就沒有做!
在法官問話過程中,情緒激動的王榮花思路很亂,多次致歉說對不起。在最后陳述時,她泣不成聲地表示會付出一生去懺悔。